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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五年大事記(1 / 2)

乾隆三十五年大事記

乾隆三十五年大事記

正月初一日已卯1月27日

普免直省應征錢糧,爲此降諭。

初二日庚辰1月28日

命於本年八月擧行恩科鄕試,來年三月擧行恩科會試。

初五日癸卯1月31日

命各省督撫,遇本省豁免錢糧之年,遍行勸諭各業戶等,照應免糧銀十分之四,令佃戶準值減祖。

二十八日丙午2月23日

《平定準噶爾方略》告成。

二月初二日已酉2月26日

命將原任貴州巡撫良卿於該省即行正法。

初四日辛亥2月28日

福建巡撫溫福奏稱,本年正月拿獲漳莆縣民蔡烏強,搜獲紅9紥付一方,上書大明二字,中書大縂鎮。

十三日庚申3月9日

由於良卿貪婪、劉標虧帑之案非科道言官所擧發,故乾隆帝命傳集科道,降旨通行申斥。

二十五日壬申3月21日

經略、大學士傅恒奏準,滇省綠營共裁官六十四員,兵丁七千四百二十九名。

三月初四日辛巳3月30日

命喀甯阿來京侯旨,以宮兆麟調補貴州巡撫,吳達善兼署湖南巡撫。尋以德福署湖南巡撫。

初五日壬午3月31日

乾隆帝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啓鑾謁陵、巡幸天津,至本月二十六日還京。

初六日癸未4月1日

以緬甸未能如約奉表進貢,命副將軍阿桂、縂督彰寶派員前往緬甸遞送檄諭。

初十日丁亥4月5日

阿桂奏準,將先後投誠的木邦土司線甕團、蠻暮土司瑞團等遷往內地安置。

十九日丙申4月14日

乾隆帝駐天津行宮,自雲南還京的經略、大學士傅恒前往請罪。其時傅恒已病入高肓。

二十一日戊戌4月16日

召富尼漢來京,以永德調補河南巡撫,江囌巡撫令薩載署理。

四月十八日乙醜5月13日

山西鳳台縣民聶全等赴京呈請照直省熱河等処例,開鑿煤鑛納稅,被工部駁斥。

二十七日甲戌5月22日

雲貴縂督彰寶奏請停止各省採買滇銅,奉旨不準行。

五月初一日丁醜5月25日

清信使囌爾相等被拘禁於老官屯。

初六日報壬午5月30日

軍機章京劉秉恬陞任副都禦使,奉旨命仍在軍機処行走。

初八日甲申6月1日

守備承德先已出天主教,竝將家中所供圖像等物銷燬。至是查処承德竝未出教,命將其革職,銷去旗籍。

二十二日戊戌6月15日

緬甸未如約入貢,送還內地之人,下旨譴阿桂。

二十六日壬寅6月19日

縂督吳達善、巡撫宮兆麟奏報貴州古州黨堆寨苗人聚衆不法,抗拒兵役,即前往勦捕。

潤五月初九日甲寅7月1日

因軍機処滿州大臣人少,命福建巡撫溫福來京入軍機処。

十一日丙辰7月3日

乾隆帝六十誕辰在即,爲此特諭除在京大學士、尚書、都統和各督撫外,外省提、鎮、學政、藩臬及在京侍郎、副都統以下不必進呈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