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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1 / 2)





  李德标怔了一下,又抬起手腕,准备再补一枪。不料从镇子外头也传来一声枪响,好似回声。

  李德标肩膀一震,军人的敏锐让他觉得有些不妙。军营军法严厉,绝对禁止开枪,这一声响来得蹊跷。他朝枪响的方向望去,想搞清楚怎么回事。然后那边传来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刚才那一声枪响如同引发了什么机关似的,短短一分钟内,密集如炒豆的枪声响彻半个镇子,中间还夹杂着隆隆的大炮轰鸣,持续不停。如瀑的大雨,竟被这突如其来的枪炮声盖住了风头。

  任何人都看出来,这是独立团遭到敌人袭击了。

  带有重炮,说明袭击者规模很大,而且还赶在雨天偷袭,可称得上处心积虑。这不是一次意外,而是一场战争。

  卫兵们不知所措,都看向李德标。面对这突然的变故,李德标摘下军帽甩了甩雨水,眼神冷静下来。大帅虽然死了,但他交给自己的队伍不能丢。他不再理睬瘫软在地的富老公和许一城,把手枪握在手里,恨声道:“雨帅刚死,我倒要看看是谁想趁火打劫。走!”

  李德标带着大部分卫兵趟着泥水匆匆离开,只留下一个卫兵看守。这是个小兵蛋子,团长没发指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在雨里举着枪,盯着他们。

  许一城挣扎着爬起来,抱住富老公。老太监胸口的鲜血一直往外涌,和雨水混在一处,很快就洇一大片触目惊心的淡红。许一城探了探鼻息,发现他一息尚存。可许一城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富老公一直看不惯他,两人关系很差,可刚才却替自己挡了必死的一颗子弹。

  富老公勉强睁开眼睛,嘶哑着嗓子把他推开:“你快走,快走。”

  “可我不能把你扔下。”许一城大喊,满脸雨水。

  富老公咳出几团带血的唾沫,喘息着说:“你这个人,实在是很讨厌……咳咳,可我没办法……宗室那些废物根本指望不上,唯一能保住东陵的人,只有你……所以你得活下去……我也算尽忠了,无愧于九……”他猛然抓住许一城胳膊,头一歪,气绝身亡。

  许一城怔怔地抱起他的尸身,百感交集。那卫兵紧张道:“你别动,不许过来!”许一城怒道:“人都死了,你还想怎样?连块干地方都不给人留吗?”

  “团长让我看着你!你就不许动。”卫兵喝道。

  许一城只得把富老公的尸体搁在地上,盘膝而坐,冒着大雨与卫兵对峙。他浑身早已湿透,寒意彻骨,整个人在微微发抖,可眼神却严厉如刀,让那个小卫兵有些瑟缩。

  这个老太监是个死硬的满清遗老,他替许一城挡那一枪,只是出于对爱新觉罗家的愚忠,利用他来保住东陵。许一城能想出一万个理由,不必去为富老公悲伤,可他抬起头来,雨水打湿了他的双眼,模糊中仿佛看到了陈维礼的身影。

  这一老一少为了坚守信念,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毫不犹豫。然而富老公所坚守的、所效忠的,早已腐朽成灰堕落如泥。他的举动,恐怕是一种失望至极后的主动解脱,与陈维礼带着微茫希冀的临终心情有着微妙不同。一个是为了过去陪葬,一个却是为了未来的光明。许一城伸出手,把富老公的双眼阖上,轻声道:“我会守住东陵,不过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什么清宗室……”

  不知过了多久,枪声逐渐消停,很快雨也停下来。许一城在大雨中被淋了很久,已经心力交瘁,昏昏欲睡。他忽然看到远处升起许多灯光,许多人影朝这边走过来,于是他苦笑一声,闭上双目。现在的他,毫无反抗能力,只能束手待毙。说什么守护东陵,又是不自量力的大话罢了。

  黑夜里看不清楚,旁边一直持枪的卫兵高喊了一句:“团长?”

  回答他的是黑暗中突然爆起的一点火光,“啪”的一声枪响,卫兵应声倒地。

  与此同时,许一城再也支持不住,也倒头晕了过去。

  当许一城再度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处民居的屋子里,身上盖着床棉被,嘴边还带着姜汤的辛辣余味。他抬起头,看到一个村妇战战兢兢坐在旁边,手里还端着个土瓷碗。一看见他醒了,村妇如释重负,起身把碗搁下,走了出去。

  过不多时,屋外传来脚步声,呼啦啦进来三四个人,都穿着奉军军装。为首的是个光头汉子,横眉厚唇,悬胆大鼻,最醒目的是满脸都撒满麻点子,好似一个烧饼。其他几个人都靠后一步,显然都是随从。

  光头汉子拿起那粗瓷碗,用鼻子嗅了嗅,回头给了卫兵一巴掌,一口浓郁的河南腔:“他奶奶的,叫你用最好的药,这算啥狗屁玩意儿!”卫兵连忙解释:“这镇子人都跑光了,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光头汉子又是一耳光:“滚!没用的东西!人参呢!燕窝呐?”旁边一个高级军官连忙悄声道:“军座,还得对症下药,不能乱吃……”

  光头汉子这才住声,转头对许一城笑眯眯道:“许先生,真对不住,手底下人怠慢。”

  “我、我是在哪里?”许一城虚弱地问。

  “还在马伸桥镇,你这都昏迷整整一天了。”

  许一城勉强抬起头,迷茫地看向光头汉子,这人他看着颇为眼生。光头汉子道:“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你是明眼梅花,京城五脉鉴宝第一高手神眼圣手许一城。”

  许一城心想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串乱七八糟的绰号,看他表情又不像开玩笑,只得微微点了点头,说我是许一城,您是?

  汉子伸出手指头,对准自己脑门:“我是孙殿英,你就叫我孙麻子吧。”说完自己先哈哈哈笑起来,回头对随从道:“你们看咱平易近人不?”随从们纷纷应和。

  “孙殿英?”许一城嗫嚅着这个名字,悚然一惊。孙殿英不就是李德标的上司、奉军十四军军长么?他在这里,那李德标呢?

  孙殿英看出他的疑惑,得意洋洋地竖起一根指头:“李德标那个龟孙儿反抗革命,负隅顽抗,他的人已经被咱包了饺子。李德标吞枪自尽,去地下陪张大总统了。”他看许一城越来越糊涂,扯了扯自己的奉军领章,露出里头的青天白日:“许先生你还不知道吧?咱响应北伐,现在是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十二军军长啦。”

  许一城这才明白。原来对李德标所部发动突然袭击的,正是他的顶头上司孙殿英。这其中因果也不难想明白,孙殿英和吴郁文一样,见奉军大势已去,就投了国民革命军。李德标是张作霖安插在十四军的一枚钉子,孙殿英想要易帜,必然得先把他拔除。

  于是,奉军第十四军摇身一变,成了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十二军,连夜偷袭了马伸桥镇,算是缴纳投名状。一个军对一个团发起偷袭,结果毫无悬念。李德标战败身死,独立团土崩瓦解。许一城运气好,正赶上这次夜袭,正好被孙殿英救起。

  树倒猢狲散,墙坍众人推。奉军大势已去,李德标的结局早已注定。一想到他如此下场,许一城颇有些唏嘘。倘若李德标不以忠心而著称,孙殿英说不定还会派人来拉拢。他的忠诚,先送他平步青云,然后又成了他的催命符。某种意义上,他和富老公是同一类人。

  一夜之间,两个“死忠”之人葬身于马伸桥镇,这时代的变化可真有点叫人看不明白。

  “您怎么会认识我?”许一城奇道。

  孙殿英嘿嘿一乐,没说话,伸出右手大指头,把右眼扒拉得大一点,显得有些滑稽。

  “廖定?”

  廖定就是在开封那个阴阳眼,全靠许一城提携,才从一个小混混成了一号人物。孙殿英点头道:“他是咱好兄弟,当初在河南可帮了我不少忙。他没少提起你来,把你夸得天上少有地上皆无,咱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刚才我审问了几个俘虏,知道你也在这儿,就顺手救起来了——这可是缘分呐,你命中注定在此要有一劫,等着贵人来救,那不就是咱么?说不定咱俩还是星宿下凡呢!”

  说到这里,孙殿英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满脸麻子随肉颤动乱走。许一城发现这位军阀有点神经兮兮,想象力有点丰富,随便一句话都能给发挥到天上去。

  “多谢军座救命之恩。”许一城要下床致谢,孙殿英连忙搀扶住他:“你身体还没好透,歇着吧。可惜你那个朋友已经死了,夏天存不住尸体,我们就地给埋了,立了块碑,还没刻字。”许一城思忖片刻,叹了口气:“算了,我也不知写什么,留块无字碑吧。”对于富老公,他的心情十分复杂,实在无法评价。

  孙殿英说好,然后扯了把椅子,直接坐下:“许先生,你咋会跑到李德标的团部来?”

  许一城心中忽然一动,他找李德标,是想借兵去守东陵。眼下李德标所部已经覆亡,可孙殿英手里的实力更为雄厚,找他也一样。许一城偷偷打量一眼孙殿英,心中忽然又有些犹豫。他略通相学,孙殿英的相貌是面方而颌尖,唇厚而边锋,鼻若悬胆而不正,这叫刁雄之相——刁雄不及枭雄,难成大器,但薄恩狠戾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

  纵观孙殿英履历,这些年来在各大势力之间来回投靠,全无忠义可言。你看他投了国民革命军,立刻翻脸掉头来打同僚李德标,真是狠辣无情。这种人,一切都以利益为准绳,没有什么主义,更别说什么信仰。许一城担心,跟他说了盗掘东陵之事,反而会激起此人贪欲。驱虎吞狼之计,把狼吞了,老虎还没吃饱可怎么办?

  孙殿英见许一城沉默不语,有些不悦:“许先生如果不方便说,咱就不问啦。反正咱是外人,就算救过命,心里留点提防也是应该的。”

  许一城还没说呢,他自己倒先想象出一大堆事儿来。许一城心念电转,决定先把他钩住再说:“实不相瞒,我有个朋友如今被困平安城,这次是来找李德标借兵救人的。我们伪造了张作霖的手令,哪知道被他识破了,结果……若不是孙军座及时赶到,只怕……咳……”

  他说的半句假话也没有,只是故意隐去了东陵这个最根本的因果。

  孙殿英听到张作霖往毛笔里藏针的细节,拍着膝盖哈哈大笑:“雨帅这个人呐,看似豪爽,其实谁都不放心,总搞些小伎俩。你们胆子也够大的,李德标是张作霖的一条狗,你拿这个骗他,他肯定跟你急。”

  许一城见孙殿英挺高兴,趁机道:“孙军座,您看您能不能分出一支队伍去救人……”话未说完,孙殿英打断了他的话:“这可巧了,你是第二个提出这要求的人。”许一城一愣:“还有谁?”孙殿英摸摸光头,露出一副厌恶神情:“哼,说出来可丢死人,是个日本人,叫啥大辅。”

  许一城听到这名字,精神一振:“堺大辅?”